在比较视野下研究现代多民族国家的建构与治理—民族理论与政治学科探析
作者:周学文 日期:2018-06-20 浏览次数:360
 

 一、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的学科定位与内容

目前,民族理论与政治学的结合研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研究成果是直接以“民族政治学”命名的著作和相关成果。另一种是在研究成果和路径上不会直接以“民族政治学”的命题寻求突破,而是进行与既有的民族理论相关,同时对于民族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关键理念、议题,借鉴和结合政治学的理论和方法,并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比较侧重于后者。

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民族理论与政治的研究,是将民族有关的理念、制度、政策研究置于现代政治学的范畴内,进行规范的研究。

第二,民族理论与政治,更多地要研究现代多民族国家内的民族政治过程、民族权利保障,以及民族与国家、民族与社会、民族个体成员认同等复杂的问题。与其相关,对民族、族性、民族主义等哲学上的研究亦是题中之义。

第三,相比以民族自身为研究重点,民族理论与政治十分强调“国家在场”,正如政治学研究在20 世纪掀起将国家回归的研究浪潮一样,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现代国家治理的关系将是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

第四,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十分强调比较政治学的研究,甚至可以说其本身就是一种比较政治研究。民族国情、以及基于民族国情而实施的民族政治制度及政策,在每个国家都有独特性,同时,其有一定的规律性、共通性和相互的借鉴之处。

第五,民族理论与政治立足于政治现代化,尽量用规范的理论、科学的方法对民族政治制度、民族政策的完善、贯彻等进行研究,结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大背景和总体目标,重点研究民族事务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结合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关注民族发展、民族权利的保障与落实,包括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的关系、权利;关注社区、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建构与社会团结问题。

二、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基本概念和知识背景

(一) 民族理论与政治学视角下的“民族”与民族概念

当把民族较规范地界定为一个在地域、文化、语言、宗教上自成体系的社会组织等共同体时,对于民族的界定会出现按图索骥的为难或者困惑。但我们可以用族性来考察,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都出生、成长于某个、或某几个经过混合的、世代传承的文化体系之下,作为民族的成员的族性都有所保留。从社会来讲,我们可偏重于民族,从认同来讲,可偏重于族性。

马克思曾经指出,先有部落,而后形成民族与国家,这从时间序列上说明了,相比部落,民族是一种更为成熟的人的共同体;而国家,又以民族为形成的基础。

我国民族从前近现代到近现代的转型及理论、话语的建构和演进,实际上是反映了国家与民族的互动过程,阐释着中国多民族国家建构政治进程。为了宏观正确地考察这一进程,为了深刻地研究民族及民族问题,为了成功地构建多民族国家,实现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理论研究就不能孤立地研究族性、文化,不能将民族作为“去政治化”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要用科学的方法来进行研究。

民族政治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科学研究,经常在研究的过程中纳入比较政治学的视角或范畴,因此,在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中,对于民族的概念不能超越历史、政治环境,只进行族性的、文化的、哲学的抽象研究,而是要以历史的、比较政治的视角纳入对其民族身份的考察,因为后者对前者具有一定的规定性。

借鉴比较政治学的方法后,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可在比较视野下借鉴一切政治文明的成果、又紧紧立足于本国特色。既尊重普适性规律,又注重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特色和情况。由此成为一门研究如何实现多民族国家和社会的善治、良治的学科。因此,作为中国的民族理论研究者,需要借助比较政治学的视角,既从“世界看中国”,又从“中国看世界”,将民族问题作为有关国家政治和治理的问题进行科学的研究。

从民族理论与政治的角度考察,目前中国已经建构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因此,在我们运用民族这个概念时,就必须以此为基本前提。这样,才能在学术层面、政治社会层面能够与其他社会科学及国际学术话语沟通。因此,必须明确我国国家层面的民族与亚国家层面民族的区别。在近现代的国家建构的变迁过程中,中华民族及亚层次的民族概念、内涵的界定与民族认同的确立,共经历了以下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国自古以来多民族是一个历史事实。历史上先后经历三次民族大融合,都证明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事实。

第二阶段,近现代以来中国传统的族类概念与西方输入的民族概念的碰撞。这一过程先后经历排满,汉族主义,五族共和,民族、宗族之分等阶段。

第三阶段,随着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对于中华民族的概念及其与各民族的关系,以及如何民族建国有了明确共识。

第四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宪法规定,各民族共同建成统一的国家;国家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民族理论界,对于民族理论与政策进一步展开研究。在民族概念上,较普遍地采用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但这一概念并未经历较多的对话与讨论过程。

第五阶段,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了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的景象,西方的学术话语、思想、概念被大量引进,与国内既有的知识话语形成对话、碰撞。其中,族群概念丰富了民族概念的既有话语,但是,以族群代替民族也引起了争议。

第六阶段,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更符合中国民族国情的民族概念。即: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

(二) 民族理论与政治学视角中的民族主义

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的诞生,也是现代民族即国家民族(Nation-State)诞生的过程,民族国家的建立必须包括一个国家民族的最终确立的事实。从这个角度讲,就如黑格尔所说:“民族不是为了产生国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国家创造的。”

伴随着资本主义、工业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发展,在欧洲经历了对新兴世界体系具有决定作用的民族国家和国家民族的相互的锻造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民族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逐渐浮出水面,作为包含了现代因素的一种意识形态,民族主义不但表现为文化上对本民族的认同,更重要的是体现为政治上建立民族国家的具体的诉求和对民族国家利益的维护和张扬。

(三) 反思民族国家,建设现代多民族国家

1. 现代国家的出现。近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过程与工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例如,中国在建构现代国家的进程,也伴随着近现代民族主义建构的过程,无论是三民主义,旧民主主义革命,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都具有建立一个富强、文明的现代国家的目标。在这一目标中,“整合团结各民族为一体,民族主权独立”既是目标,也是有效途径。

现代国家一方面是支配性的,如在国防、官方语言、教育体系、媒体等方面的控制力,超越了历史上所有类型的国家。但另一方面,现代国家的内涵还是包容性的,包括着政治文明、包容差异、协商政治、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地方自治等等。

2. 克服现代国家“民族国家”化的惯性。

现代多民族国家具有整合性,但面对多民族、多族群的历史、人口基础的多民族国家,此外还要具有包容性。而后者,对于现代政治哲学和政治文明既是挑战,也促进了其发展。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权利保障、承认的政治、多元文化主义等在内的政治理论与实践已经成为政治学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研究内容。

然而,至今一些陈旧的观念依然还囿于一族一国的“紧身衣”,体现为“人民与民族,以及在多数民族这个概念上”的“混淆”导致一族一国的惯性,在大民族主义的极端形式方面表现为以多数民族同化其他民族,建成“标准的”民族国家;在小民族主义方面,表现为民族分离主义,希望以自己的民族建成“标准的”民族国家。

三、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的界定:政治哲学及比较政治学的范畴和路径

界定民族理论与政治学研究,以下四个方面缺一不可: (1) 将族性、文化性与政治性紧密结合; (2) 将政治性、现代性紧密结合; (3) 在现代多民族国家建构和治理的框架下来考察民族问题。(4) 从政治哲学、政治文明发展的高度研究民族理论。

总之,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的现实目标,就在于解决现代政治共同体如何包容多民族、文化、及认同的多元性———并在在现代政治文明制度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下———建构和治理多民族国家。

在中国,其中的秘诀还在于一是中国共产党人引入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是各民族一律平等,二是正确地解释中华民族的传统和国情,坚持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我们应该将有关民族的平等、发展、尊严、认同等所有问题的讨论放入现代多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包括:现代政治文明和民主的国家必须是民族国家的一族一国吗?现实已经将民族自决、一族一国否定,但是需要进一步构建理论。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各个民族的权利,其基本法理存在吗?以什么样的法理,才能进入一个多民族国家政治建构的政治哲学话语?等等。

四、从求变到求治: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要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目前,我国的政治学研究正在从“求变”转向“求治”。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制度,包括作为其组成部分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制度,我们一方面要保持自信,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同时,要立足于“民族事务的治理”使其在实践中得到更好地贯彻与落实。

长期以来,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的困扰,使得民族、民族问题、民族主义等,在人们的印象中更多地似乎是与现代国家的统一、稳定呈现张力,甚至形成挑战;但事实的另一面是,这些问题本身就是多民族国家建构和治理的题中之义。在世界范围内,多民族国家的建构更加成熟,政治文明的程度在提高。政治治理的过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注重协商、妥协。民族理论与政治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都要着力于从“求变”到“求治”,要逐步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

文章载于《贵州民族研究》2017年第8期,作者马俊毅

文章来源:马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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