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民族研究》与民族理论联合支部理论学习会综述
作者:刘玲 日期:2013-01-17 浏览次数:1251

 

2013年1月15日上午,《民族研究》与民族理论联合支部召开本年度首次理论学习会,除三位出差同志外,支部成员均参加了本次学习。学习会主题为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学习会以十八大报告文本为基础,重点学习与本支部研究活动密切相关的有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同志们在认真研读十八大报告的基本上,依据自己的研究和观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在讨论中,同志们对党中央关于强化人民民主建设和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精神深为赞同,提出应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在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中,代表产生机制和其代表性是一个关键,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活力目标的实现,均需要有更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保障。同志们提出,目前在我们的社会管理中,协商民主还远远不够,应加强协商民主的程序建设和机制建设,特别是在与民生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决策过程中,不应急于压任务,而应强化决策前和决策中的各层次协商,使决策既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又能够切实可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有同志提出,我们目前社会建设进程中需要特别注意,改革不能单兵深入,而是需要步调一致。有同志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背景下,如何确保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满活力亦是我们需要深入实际强化研究的重要问题。在学习完善基本民主制度的相关精神时,有同志结合自身的调研活动,指出:社区应是自治单位,其自治的实践还需要各方面的关注和推进。实际上,城乡社区基层自治在很多地方还存在问题,居民对自治也没有深入的认知,居委会缺少自治意识和能力,这使得很多社区自治组织难以在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居民利益维护等方面发挥实际作用。有同志指出正是由于基层自治的不完善,造成一些琐碎的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从而酿成冲突性事件或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总之,通过学习和讨论,同志们认识到我们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方面还有诸多的具体问题需要深入探讨、摸索和机制创新,党的十八大报告对这些问题战略安排,使人们对依法享有更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有了美好的期待。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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