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学系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定
作者:民族学系 日期:2014-04-02 浏览次数:2426

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现结合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对复试工作做如下规定:

1、民族学系严格遵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开” 的复试规则进行复试。

2、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规定。民族学系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3、复试工作定于4月4日上午11点在民族学系进行。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三楼会议室。

4、由于我系上线生资源不足,经与研究生院协商,于4月1日开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通过调剂网申请调剂。

5、复试科目为专业课和外语。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听力。

6、复试当天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拟录取名单不代替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决定。

7、通过复试的拟录取考生4月4日体检,考生将体检结果4月8日前送交民族学系。

8、复试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证明样表请见我院网站文件下载,入学前交验毕业证书),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或党委开具的政审材料(详见模板)、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9、民族学系复试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公式在本所网站。网址:http://iea.cass.cn/listshow-BA0600.htm

10、监督电话: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120。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6。

3.民族学系招生办公室电话:68938538。

 

民族学系

2014年4月1日

文章来源:孙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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