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理论学会2014年学术研讨会简述
作者:中国民族理论学会 日期:2014-07-29 浏览次数:1176

2014年7月13-14日,由中国民族理论学会主办,北方民族大学承办的中国民族理论学会2014年学术研讨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与实践——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周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学部秘书长郝时远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方勇教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理论研究室李红杰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丁卫东主任,北方民族大学校长杨敏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青觉教授等领导出席开幕式,来自内蒙古、黑龙江、山东、甘肃、青海、广西、云南、贵州、河南、辽宁、河北、湖南等省区的90余名专家学者和民族工作者参加了此次学术研讨会。会议收到论文40余篇。

开幕式由北方民族大学校长杨敏教授致欢迎辞,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方勇教授做了重要讲话,并对第三届中国民族理论学会优秀学术成果奖获得者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证书。

郝时远研究员作了《中国的民族政策为什么在世界范围具有先进性》的主旨报告。他的报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在比较中增强自信;二、国际比较必须立足国情;三、自信才能坚持、自信才能完善。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原副主任包文发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多年来取得的成就,指出只有不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才能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促进北部边疆的长治久安。国家民委政法司原司长毛公宁就《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周年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进行了回顾,并针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执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烟台大学党委书记崔明德教授首先提出两个观点,一是实现各民族真正的平等,二是民族思想文化中都有很多优秀的文化。国家民委民族理论研究室副主任李红杰提出,一是民族领域的研究需要加强实证研究,目前民族理论界的争论都是从不同的实证进行不同解读而形成的,二是以意大利和瑞士两个国家“民族自治”的实证为例,详细论述了实证研究对民族区域自治研究的重要性,指出民族研究要从实际国情从发,要顺应民族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主线“公平”和“正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陈建樾研究员认为,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变迁探寻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方案、路径和效能以及远深远的意义,并阐述梳理了权力和权利;自治、他治与共治等理论问题。随后,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并达成一定的共识,认为此次会议进一步深化中国民族理论与政策的认识与方法;进一步拓展中国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学术视野与研究领域;完善中国民族理论与政策学科建设与学科发展;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与党政机关的交流合作。总之,研讨会是成功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中国民族理论学会2014年学术研讨会会场

中国民族理论学会2014年学术讨论会

颁发证书
 

文章来源:孙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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