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上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第一会议室内继续展开民族学系《民族研究前沿》系列讲座的第五讲。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色音研究员做了题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沿话题》的讲座。
讲座中,色音研究员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展开了深入讲解: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分类;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第三,人类学视野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首先,色音老师梳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源于日本的“无形文化财”概念,即在日本的“历史、艺术方面具有较高价值的戏剧、音乐、工艺技艺及其他无形的文化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在1972年至2003年期间展露萌芽并逐渐成熟,并正式出现在2003年11月3日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项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为五个类别。
随后,色音老师分析总结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情况。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和活态性特征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成为一个复杂的对立统一体,一个具有悖论性质的保护工作”。此外,分析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现状,认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重视,非遗项目也得以合法化,还出现了生态博物馆等新的保护形态,但是仍具有碎片化、不清晰、不确定、不规范等问题。并阐明经由1997年费孝通老先生提出、冯骥才老先生完善的“文化自觉”,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对于避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陷入西方话语陷阱发挥的指导作用。
最后,讲述了人类学视野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出人类学有着研究文化的深厚传统,因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人类学应当充分发挥学科自身优势,通过书写中国文化多样性,来促进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通过色音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本次讲座使全体师生在认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也增长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实践和人类学视野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知识,大家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问题的研究现状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讲座达到了拓宽学术思路、开阔学术视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