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讯 科研局日前下发《关于对院重大课题及原立项的在研课题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对“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对相关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
据了解,我院自2000年建立重大课题制度以来,4年中共设立院重大课题434项。其中,2000年重大课题有69项;2001年A类重大课题57项,B类重大课题77项;2002年A类重大课题30项,B类重大课题90项;2003年A类重大课题21项,B类重大课题89项。目前这些课题大多进展顺利,很多课题陆续完成了阶段性研究成果,部分课题已完成研究计划。另外,2000年前立项的院重点课题、基础研究课题、青年基金课题和特色中心研究课题仍有部分处于在研状态。我院2002年开始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并于当年设立“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57项。目前这些学科多数已确定了各自的总体发展目标、具体建设计划和实施步骤。
按照《关于对院重大课题及原立项的在研课题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的要求,院科研局将对2000~2002年立项的院重大课题(A、B两类)及2000年前立项的在研课题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要求课题主持人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继续拨款课题进展情况报告书》,认真填写本年度课题实际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对完善重大课题管理的建议、本年度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本年度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及下年度主要工作计划等项目,并将课题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通过科研局内网上报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课题管理数据库”中。《通知》指出,这次课题年度检查,除B类重大课题由研究所负责外,其它类别课题由科研局负责检查。由科研局负责检查的课题,应于10月20日前将《中国社会科学院继续拨款课题进展情况报告书》报科研局审核;B类重大课题的《继续拨款课题进展情况报告书》经研究所审核后,于10月25日前报科研局备案。
《通知》强调,科研局将根据课题检查情况作出相应拨款决定,凡年度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将暂缓拨款,对确认无法按计划完成的课题将视情况予以撤销并追回剩余经费,对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继续拨款课题进展情况报告书》的课题将停止拨付经费。
《关于对“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指出,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2002年度设立的57项“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通知》印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要求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报告书中的学科建设年度小结、学科发展前沿报告、学科建设进展情况和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其中,学科建设年度小结包括学科的发展目标、科研队伍建设、课题进展情况、基础建设、学术活动和经费使用等方面内容;学科发展前沿报告包括学科发展的历史及前沿动态、重大问题的研究、学科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本学科在学科发展中的突出成绩及其在学科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进一步发展的设想等内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学科队伍建设、基本建设、学术活动、出访和来访等国际及国内学术交流、课题执行情况、主要科研成果和获奖成果等。
《通知》要求,参加检查的项目应填写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经研究所及所学术委员会审核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科研局。科研局将根据检查情况拨付2003年度学科建设经费。凡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学科将暂缓拨款,对确认无法按计划完成的学科将建议撤项并酌情追回剩余经费,对无正当理由不提交《“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的学科将暂停拨付下年度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