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学系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学系 日期:2017-03-20 浏览次数:1775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就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五人。复试小组在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试工作要求

在严格遵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同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复试准备工作

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教师的全员业务和纪律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确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

在研究生院要求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证明样表请见我系网站链接,入学前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上述证件复试考生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系复试在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系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首先向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再由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四、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分数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划定的分数线,同时专业课成绩不低于90分(及格线)。

2、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复试时间:2017年3月 23日上午8:30-11:30分专业课笔试,下午1:00面试。复试地点:民族学系第5会议室(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三楼)。并于4月1日前公布复试结果。

3、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400分,合格线为240分。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为250分,其中含小语种在内的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15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取。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4、复试主要内容

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小语种”),包括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政审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参照我系网站政审表)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于3月31日之前完成。

指定的医院体检(名单见系网站)进行,于3月31日之前完成。

六、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之和。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400分)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1.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专业课不低于90分(及格线,满分150分);(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由于我系上线生源不足,根据研究生院规定,可考虑从院内其他系和院外单位合格生源中调剂(应首先选择调剂本院合格生源),不再复试录取线下生源。

(2)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工作要求和程序,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填写系复试调剂申请统计表并经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复试。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项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请登录http://yz.chsi.com.cn浏览“调剂”栏目页面的“调剂操作流程”等相关说明。

(3)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研究生院招办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考生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机要寄送考生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不得由考生本人携带。

八、录取

我系招生计划为4名,其中推免生已占计划内1名。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院,户口可按个人意愿确定是否转入。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信息公开

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做到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院及系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1.复试录取办法公开

以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完整的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2.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在本系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可做适当保护考生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3.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在本系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可做适当保护考生隐私处理)、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安排表》等信息,并应对享受初试加分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本系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十、监督电话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314。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学系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68932818   68938538  68932802

4、投诉邮箱:yinhb@cass.org.cn

             baoshl@cass.org.cn

sunyi@cass.org.cn

5、投诉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纪检

附件下载:

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doc

硕士政审表(格式).pdf

 2017年硕士生体检表.doc

2017北京市高考体检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doc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学系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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