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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商品房供暖费的通知
作者:张来旺
日期:2010-05-31
浏览次数:905
凡购买商品房,需报(2009年-2010年度)供暖费的我所职工,即日起到总务科办理报销手续。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行政办公室总务科
2010年6月1日
文章来源:张来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