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印机耗材纳入政府采购的通知
作者:行政办公室 日期:2011-08-01 浏览次数: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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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打印耗材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新的打印耗材协议供货制度。

打印耗材协议供货采购的产品范围包括:

1、通用耗材:含激光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硒鼓、激光打印机粉盒、喷墨打印机墨盒、复印机粉仓、针式打印机色带、传真机碳带。
2、原装耗材:含激光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硒鼓、激光打印机粉盒、喷墨打印机墨盒、复印机硒鼓、复印机粉仓、针式打印机色带、传真机碳带。

采购流程:

1、各单位采购打印机耗材需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打印机耗材协议供货”专栏,在此专栏中选择打印耗材品牌、规格、型号,并通知协议供货代理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货。
2、采购单位负责对打印耗材进行验收,合格后在由供货商出具的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3、验收单和供货商开具的发票作为政府集中采购凭证,由财务部门入账。

 

行政办公室

2011年8月22日

文章来源: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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