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精神,现将2 01 1年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9月10至12日中秋节放假,共3天。 9月10、11日(星期六、星期日)公休日,9月12日(星期一、农历中秋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中秋节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