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族学系博士复试工作办法
作者:民族学系 日期:2014-04-30 浏览次数:249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更好的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2014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我系博士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1、    复试时间:2014年5月4日上午9点,分别在民族所各会议厅。

2、    复试以英语成绩46分、小语种成绩60分、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为复试分数线。

3、    系主任方勇为复试领导小组组长,复试导师以研究员为主。

4、    鉴于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刚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分出,再加上此专业导师很多都在外调研,故两个专业合并复试。

5、    英语复试由胡鸿雁、丁赛老师负责。

6、    外语复试形式由外语老师决定,依据往年复试规则,原则上根据学科分类以抽签的方式进行,专业课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7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各系拟录取名额不能超过招生计划,我系招生计划名额6人,以差额复试形式进行,复试比例为120%,成绩前7名考生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8    原则上我系不复试线下生,如有特殊需要向研究生院申报。

9    我系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按时公示每一阶段复试工作程序。

10   监督电话:010—68938538  010—68930570   010--81360120。

 

民族学系

2014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民族学系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网站技术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6号楼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