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利益的实现方式决定着政治认同的对象,国家认同的生成源于法律制度对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主导。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中,国家认同应在政治认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在目前中国某些边疆多民族地区,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出现了错位,其根源是相关制度出现了权利型失衡和义务型失衡,重新恢复制度平衡也就成为重塑国家认同的必然选择。重建制度平衡的目的是建立强国家认同与强民族认同,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正义,核心是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统一,关键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保障是司法审判独立于民族身份。
关键词:制度均衡;边疆多民族地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
作者:张燚(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年 第2期
中图分类号:D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