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自治州作为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实现形式和一级地方政府,其现行行政体制不能完全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由于存在着侵害自治权的隐忧,自治州辖县、市至今未推行“强县扩权”和“省直管县”改革,原因在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形式与自治州政府的纵向结构制约着自治州减少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改革。当前自治州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优化自治州的行政区划。具有较强的现实性与可行性的改革方案,是将自治州辖部分县、市改为州辖区,或是将自治州改为市,并通过立法解释明确自治州撤州建市后的法律地位。结合以上策略,各自治州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制度创新和创造性实践。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州;行政体制;行政区划;辖区;
作者:张殿军(著)(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
来源: 《民族研究》 2013年 第02期
中图分类号:D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