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发展趋势,而对数字化成果的法律保护是保障此工程有序进行、良好发展的制度基础。非物质文化数字化成果在权利主体、保护客体、保护方式等方面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都不相同,而目前对数字化成果的法律研究严重不足。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的版权法律问题,根据其特殊性进行特殊保护,为数字化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数字化; 版权保护; 利益分享;
作者: 邵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来源: 《广西民族研究》 2014年 第5期
中图分类号:D9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