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婚姻家庭习俗的变迁
——以贵州省威宁县浦嘎村为重点

内容摘要: 威宁县浦嘎村的彝族在传统上要求同族内婚、家支外婚、姑舅表优先婚,实行包办婚姻。在继承方面,父母的遗产只能由儿子继承,主要由小儿子继承。在解放初期,政府实施了废除奴隶制和等级制的民主改革,后又颁布了《婚姻法》,彝族的婚姻家庭传统制度逐渐发生改变。目前,浦嘎村婚嫁自由、平等,遗产继承儿女均有分配,但偏重儿子一方。由于国家政策、法律和市场经济等现代因素的存在,当地彝族的婚姻家庭习俗发生了较大改变。
 


关键词:浦嘎;彝族;婚姻家庭;继承;


作者:冯海涛(著)(贵州师范大学)

来源: 《贵州社会科学》 2015年 第7期


中图分类号:K8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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