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辽代大理寺属南面官系统,是负责汉人鞠狱事务的司法机构。在以往的研究中,学界比较重视其在司法层面上的意义,很少有学者深入讨论其机构组成。作为一个专职处理汉人狱讼的官署,考清其历史沿革对辽代职官制度的研究,尤其是南面官制度的深入研究颇有裨益。因此,将把研究重点放在大理寺机构本身,结合现有资料,略加考论,以期对大理寺机构在辽代的变化发展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关键词:辽代;统和十二年;大理寺;覆奏;
作者:杨逍(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
2014年
第6期
中图分类号:K246.1;D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