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宋朝国力有所衰落,但与少数民族的走私一度盛行。反走私法律在宋朝又有新的发展,宋朝法律明确了粮食、弓矢兵器、锦绮绫帛、青盐、弓矢等为违禁品,禁止走私。法律严厉打击宋朝与少数民族走私,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对官员走私处罚严格,宋朝后期处罚有所减轻。由于地方官吏不严格执行、百姓盲目追逐利益等原因,宋朝与少数民族走私的法律实施效果欠佳。
关键词:宋朝;少数民族;走私;法律规制;
作者:李叶宏(著)(西安邮电大学)
来源: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 第7期
中图分类号:K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