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清代刑部是"天下刑名之总汇",权责甚重。部内满汉官并设,满汉关系对刑部的政务运作有着重要影响。有清二百多年,各阶段的刑部满汉关系表现不尽相同。清初,部内满汉之间矛盾较多,交流不畅,刑部采取的是满汉分治的管理方式。雍正及乾隆中前期,刑部满汉双方语言隔阂消除,但汉官办理庶政,满官决策大案的基本模式仍然延续。乾隆后期及嘉庆、道光年间,刑部满汉官权力相对均衡,在打破了"汉人不办满事"旧例的同时,所谓汉官办庶务、满官决大事的界限也逐渐模糊起来。晚清满汉堂官之间几无畛域,所有堂宫唯律例最精的汉堂官马首是瞻,是为"因其人而生权力"。
关键词:清代;刑部;满汉关系;律学素养;
作者:郑小悠(著)(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
来源: 《民族研究》 2015年 第6期
中图分类号:K249